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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麻醉工作站、正置荧光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11 17:28:11   
项目概况

麻醉工作站、正置荧光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6820121YLCZ

项目名称:麻醉工作站、正置荧光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正置荧光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分析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光学仪器

正置荧光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分析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供货

合同包2(麻醉工作站):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麻醉工作站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720,000.00

7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包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包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正置荧光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分析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合同包2(麻醉工作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广厦新城

联系方式:1591791636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方式:020-87300828-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20-87300828-898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1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眼科中心    审核人:眼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