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制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21-B093
二、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制氧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制氧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合作期限:十年。
4、合作方式:采用由第三方公司投资建设,医院购买其氧气方案。
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见附件),发包方不组织项目地点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出具对此制氧项目场地了解的说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项目预算:人民币8.7元/立方米,预算资金包括相关运输、租赁、利息、水电和税金等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产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产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标书中所有参数中带“★”号条款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或超过,同时投标人须对投标需求书中“合作期限”和“合作方式”的所有分项出具“完全同意”的书面承诺保证,否则将被视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说明: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10月20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九、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下午3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十一、公告期限: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 12日(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056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09月29日
通知类别:招标公告 撰稿人:附一院招标办 审核人:附一院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