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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高薪诚聘博士后
2022-11-28 10:06:14   


汕头大学医学院药学系因科研工作需要,长期招收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 专业不限于药学,鼓励学科交叉;

3. 为人诚实,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4. 身体健康,可全职工作。

二、福利待遇

1. 在站2年间,博士后每年税前收入从35万元起,最高可达82万元;

2. 提供院内住房或租房补贴,最高可达3万元/年;

3. 提供科研启动费,最高可达20万元;

4.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享受医学院系统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 推荐申报广东省各项人才资助项目;

6. 认定为汕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服务;

7. 博士后出站后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系统工作,可根据汕头市相关资助政策申请人才红利。

三、博士后在站要求及出站要求

1. 在站博士后必须全职、全程在站,不得“挂站脱岗”,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汕头大学医学院。

2. 出站要求:完成与合作导师制订的科研计划,年薪将与出站业绩挂钩。

四、报名方式和要求

符合基本应聘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清单发送至合作导师邮箱(合作导师名册详见附表)或yxyzp@stu.edu.cn。申请邮件标题:申请药学系博士后+姓名。

应聘材料清单:

1. 个人简历;

2. 身份证扫描件;

3. 各阶段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扫描件;

4.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医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电话:0754-88900465

Email:yxyzp@stu.edu.cn

学院网站:http://www.med.stu.edu.cn/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

邮编:515031

 

本招聘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如遇国家、地方或学院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药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xlsx




通知类别:招聘信息    撰稿人:人事处    审核人:人事处